权利类别:行政强制
六、责令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行政强制流程图
受 理 职业健康科根据实际情况受理 |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
有危害状态的,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
决定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结束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情形整改完成,解除封存 |
执行 职业健康科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
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
结案,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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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职业健康科
服务电话:0561-3056259 监督电话:0561-3056186
附件:责令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行政强制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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