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辖区现有煤矿16对(刘东矿、石台正在关闭退出),年产能2521万吨。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9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4对,煤层自燃发火ⅰ类矿井3对,矿区总体灾害较为严重。目前,15对生产矿井中,达到国家一级矿井的有11对,达到国家二级矿井的有3对,国家一级标准化达标率73%,位居全国前列。
今年以来,我局持续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联系包保的通知》,明确了各级领导联系包保责任,并在官方网站公布了辖区内煤矿的日常监管主体和联系包保责任人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下发了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真梳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的问题隐患和“两个清单”,对照治本攻坚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推动各项治本攻坚任务逐项清零。联合省能源局、煤矿监察局安徽局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煤矿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保供检查、大排查“回头看”等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66矿次,查出问题及隐患274条。
扎实开展安全评估活动,提高矿山安全技术服务能力。今年以来已开展煤矿评估18矿次,通过专家把脉会诊深入挖掘矿山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生产系统问题,提出了具有优化性、建设性、前瞻性的建议,帮助矿山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同时根据矿区生产需要,已举办举办煤矿防治水技术和煤矿灾害防治技术两期专项培训班,提升煤矿依法科技治灾防灾理念和水平。
持续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督促各煤矿认真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严格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措施。为确保二十大期间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防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我局组织煤矿安全监管人员自10月15日至二十大闭幕期间对辖区六处矿井开展驻矿督查,驻矿人员24小时在矿,督查上级安全生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风险管控措施制定、落实及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工人违章干部反省警示教育活动开展落实情况及企业负责人带班、值班值守情况,二十大期间,我市没有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一系列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
在加强安全监管的同时,按照“找改强争”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我局围绕涉企服务、纾困解难上积极想办法,找措施,强监管同时不忘优服务。近期我局在煤矿调研督查时,从企业负责人处得知国家有资源税减免优惠的政策,但企业不知如何申报,对此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指定科室专人负责,主动上门服务,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第一时间向省能源局联系汇报,取得了省能源局支持,并按要求指导企业填写项目申请报告,目前该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等待相关部门审批,预计为企业减免资源税近500万元,解决了困扰企业多时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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