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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安办〔2022〕17号
濉溪县、各区安委会,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市安委办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迅速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期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安委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二、任务主线
各级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等15条硬措施以及省安委会提出的105条具体工作举措落实情况。
三、重点检查内容及牵头单位
(一)能源领域(电力、油气长输管线)
电力: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情况,尤其是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作业的现场管控,杜绝冒险作业、违章作业,严防由于抢工期、超能力作业引发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隐患。督促各电力企业加强设备检修维护,减少设备非计划停运。油气长输管线:重点检查管道标志完好情况以及重点区域、地段标志桩、警示牌的设立密度,企业巡线队伍管理和巡线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巡线记录,地面开挖施工项目现场监护等情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等)
(二)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职工的安全技术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民爆物品:存储仓库是否严格执行民爆行业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情况;重点生产工艺岗位是否处于安全生产状态情况;民爆物品运输车辆监控情况等。烟花爆竹: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标准;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保管员、仓库守护员日常巡查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情况;经营场所消防器材配备,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牵头单位: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等)
(三)煤矿和非煤矿山
严查严治煤矿、非煤矿山“三违”行为情况;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一通三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火工品使用管理情况;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牵头单位: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四)消防
以夜市排挡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五)交通运输
“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情况;春运安全管理情况;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和高危路段巡查情况;打击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货混装”、非法载客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邮政局、淮北港航投资有限公司等)
(六)学校
重点检查学校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检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定情况;校舍是否有危房;学校的体育和实验器材、锅炉、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学校的消防器材是否配足、配全;是否及时检查、定期维护更换;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安装到位,安全通道、出口是否通畅等。(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七)道路交通
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情况;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情况;排查急弯、陡坡、路段、长下坡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防护等交通安全设施情况;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等)
(八)农业(农机)
农业机械行业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情况;农机合作社及服务组织负责人对农机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机库(棚)、储油等场所是否配置防火设备,建筑、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等情况;农机户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实施安全教育情况。(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九)民政福利机构
执行消防安全工作等有关规定,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应急、安全设备,做到定期检查和有效管理、使用,并建立检查、使用情况登记制度等情况;护理员安全知识培训,消防、水、电安全使用宣传教育等情况;电源及其线路检查和维修情况。(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十)特种设备
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企业“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执行情况。“三落实”: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二有证”:特种设备使用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一检验”:保证在用特种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并在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一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文化场所和旅游
旅游景点、场所、设施、旅行社、旅游包车、星级饭店等日常安全管理情况;旅游车辆、旅游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条件;旅游景点和场所是否存在严重隐患。(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十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三)商贸流通行业
大型商业综合体、超市、菜市场等高密度人群场所的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十四)工业和信息化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业现场施工人员“三违”情况;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企业内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
各县区、开发园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驻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自文件印发之日至5月31日)。各地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立即开展全面深入自查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自查工作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
(二)专项督导检查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以及上海铁路局淮北车务段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立即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每月不少于1次,督促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指导帮助县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别要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法制等深层次矛盾问题,从法律政策层面推动解决,从根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市安委会实地督导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市安委会将组成6个综合检查组(详见附件),对各县区、开发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综合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和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综合检查于6月底前完成,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强化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
(四)“回头看”检查阶段(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市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回头看”,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视情况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加强问题整改。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针对性配齐配强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加强指导服务,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查暗访,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避免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和隐患。各县区级政府要积极配合市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做好现场检查对接工作,严禁瞒报谎报、弄虚作假。
(五)加强疫情防控。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大检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防疫情风险。检查期间,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
(六)加强信息报送。按照工作安排,市安委会综合检查组以及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反馈大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并按要求形成各阶段工作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梳理汇总进展情况,报省安委办及市委、市政府,适时向全市通报有关情况。各县区、开发园区大检查方案和情况以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专项检查方案请于4月30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zhk3056167@163.com
附件:市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分组安排
附件
市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分组安排
第一组(濉溪县)
组 长:市公安局1名处级领导
副组长:市应急局调查统计科1名科级领导
成 员:市公安局1人(联络员)、市应急局执法监督和调查统计科1人、市消防救援支队1人,专家1-2人
第二组(相山区)
组 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名处级领导
副组长:市应急局自然灾害和火灾防治科1名科级领导
成 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人(联络员)、市应急局自然灾害和火灾防治科1人、市消防救援支队1人,专家1-2人
第三组(杜集区)
组 长:市市场监管局1名处级领导
副组长:市应急局监管二科1名科级领导
成 员:市市场监管局1人(联络员)、市应急局监管二科1人、市消防救援支队1人,专家1-2人
第四组(烈山区)
组 长:市交通运输局1名处级领导
副组长:市应急局危化品监管科1名科级领导
成 员:市交通运输局1人(联络员)、市应急局危化品监管科1人、市消防救援支队1人,专家1-2人
第五组(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组 长:市应急局1名处级领导
副组长:市应急局综合协调科1名科级领导
成 员:市应急局综合协调科1人(联络员)、市消防救援支队1人,专家1-2人
第六组(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
组 长:市消防救援支队1名处级领导
副组长: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1名科级领导
成 员: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1人、市消防救援支队1人(联络员),专家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