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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应急管理局-4188云顶集团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1-15 19:40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根据要求,现将安徽省应急厅关于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落实情况函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紧贴实际,周密部署。

一是迅速贯彻。2019年6月份,《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390号)下达后,我厅印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规范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皖应急函〔2019〕250号),对目录指引编制和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提出完善目录、规范流程等要求。二是规范编制。2020年8月,我厅在省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指导下,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指引(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市、县(市、区)政务公开办和应急局征求意见,邀请了省政务公开办、16个市政务公开办、应急局和部分县政务公开办专家领导,组织召开了一次征求意见会。9月在省直机关率先出台《安徽省应急厅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应急函〔2020〕341号)。

(二)示范引路,强力推进。

一是高位推动。2020年10月,积极争取省政务公开办支持,对6个市推进情况开展了一次联合调研,借助省、市、县政务公开主管机构力量大力推动创建工作,截止2020年年底,全省104个县区“两化”专题全部上下运行。二是示范引领。2021年8月至今,我厅先后组织了市评估推荐、第三方评估、专家评审等工作,确定了界首市、和县、无为市、黄山市徽州区等4个县(市、区)作为“两化”创建示范县区,在省直机关率先完成典型案例申报工作。11月1-3日,举办了全省“两化”创建专题培训班,并召开了创建推进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力争全省年内整体创建达标。

二、意见建议

(一)公开目录冗杂,建议精简优化

应急部制定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分别有28项、20项二级公开事项。我厅在编制省级标准目录时,已适当对标准目录进行精简,我省省级标准目录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分别有24项、18项二级公开事项。但从目前推进和运行情况来看,普遍反映公开目录冗杂,特别是分开设置,公共目录重复设置,造成基层任务量过多,重复工作量大。

建议:合并《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将2个目录政策法规、部门文件与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决策落实、预警信息、回应关切、工作动态等重复事项,建议进行合并,不再分领域单设。

(二)公开内容繁多,建议突出重点

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的需要公开的内容繁多,且很多内容与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存在重复,例如政策文件与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决策落实、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回应关切等,这无形中增加了基层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负担。不仅如此,因基层应急管理部门以执行落实工作为主,故部分相关版块全年产生信息较少甚至不产生信息,难以保证信息更新频率,例如基层应急管理部门极少出台政策文件、开展重大决策。

建议:突出重点内容,对重复内容适当进行删减。安全生产领域重点突出隐患管理、事故管理、监管执法和预警信息,救灾领域重点突出预警信息、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1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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