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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6-03 15:12 字号: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鲁孝诗对《淮北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鲁孝诗: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鲁孝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鲁孝诗:市住房和建设局结合实际形成初稿。经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市安委办同意,6月3日,以市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本方案。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鲁孝诗: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减少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鲁孝诗: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15日前)。各责任分工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燃气管理工作职责,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各单位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15日至10月31日)。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各责任分工单位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钢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检查约谈曝光。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法开展督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 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内容。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创新举措是什么?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鲁孝诗:

(一)严格隐患销号。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有效完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

(二)明确配送标准。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使用货车运送液化气的,应当申请许可;使用三轮车、电动车开展城市内“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可以不申请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本地区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制定钢瓶配送的小型运输工具技术标准和行为规范,确保配送安全。

(三)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核发,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客户服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责任可溯源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清出市场。

(四)实施智能管控。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时分析采集的燃气浓度,及时预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机 app实时动态查看燃气浓度。

(五)强化监督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属地街镇和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鲁孝诗: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责任分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专项整治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责任分工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各责任分工单位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淮北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通过 12345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119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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