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通过淮北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hbxxgk.huaibei.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北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相山中路35号金方大厦6-7层;邮编:235000;电话(传真):0561-525550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协同升级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动应急管理和社会服务的信息资源共享,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1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6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6条,规划计划6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71条,建议提案办理4条,机构领导100条,机构设置4条,财政资金18条,应急管理90条,精准脱贫8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25条,行政权力运行70条,“双随机一公开”21条,网上政务服务20条,招标采购12条,新闻发布20条,上级政策解读15条,本级政策解读21条,回应关切101条,监督保障28条,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告1条,新媒体应用44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及重点民生领域43条,公共监管440条。淮北应急管理微博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501条,关注量71个。淮北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587条,关注量13523个,在政务微信排行榜(市直)每月排位列前十以内。
1.加强解读回应稳定社会预期。一是做好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突出对政策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下步工作考虑等方面解读,且做到同步关联阅读,对出台的应急管理政策措施进行深度广度、精准解读。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对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焦点关注点,加强灾害事故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全生产事故信息、预警预防信息(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时期和可能引起生产安全事故的灾害或灾难),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2.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一是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工作。期间,尤其对机构改革动态、超强台风“利奇马”防灾、“1 6 n”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等关切信息,进行分段、多次、持续回应,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及时解疑释惑。二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三是推进重大部署执行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全过程公开。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推动实现政策执行和工作落实的全流程公开。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结合信用淮北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集中展示相关信息,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4.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精准脱贫信息。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新任务新举措,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取消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需求端证明,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社会公益事业和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灾害事故救援(备灾管理、灾后救助、款物管理)等信息公开工作。四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加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各单位公开部门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五是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着重了公开安全生产监管一期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招标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办理规程,制订答复模板,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新旧《条例》过渡衔接。
2.加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公开的范围,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3.强化计算机网络治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涉密网络的检查。
(四)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责,结合全市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升级改版工作,主动对接,科学完整设置了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栏目,并对照栏目标准做好公开内容完善更新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后工作连续性。
(五)监督保障
1.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根据机构改革人事变动,调整了由分管副局长韦群智同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置ab岗,指定2名兼职人员,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2.积极推进工作进展。制定并向社会公开了《淮北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工作分工。局长办公会定期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举措,并加强跟进落实。
3.提高业务能力。积极鼓励并组织参加各种政务公开、平台升级、第三方评估对照整改等业务培训,尤其加强了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4.强化交流反馈。围绕整改提升、政策宣传与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及时向市政务公开办反馈交流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
57 |
5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 |
0 |
6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9 |
10 |
350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 |
33 |
41 |
|
行政强制 |
7 |
15 |
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69.6 |
||
|
|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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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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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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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认识不够到位,部分科室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研究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推进“五公开”尚未常态化,公开理念、重视程度、公开标准、公开成效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公开信息量、解读质量、回应效果等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
(一)改进情况。下步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提质提效为重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持续推进“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应急管理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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