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淮北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管理,规范网站信息发布,不断提高网站发布信息质量,确保网站高效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和国家互联网络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为市政府集约化网站子网站。本网站以发布政务信息、公示法律法规、公告工作动态、宣传安全知识等为宗旨,面向全社会。网站在因特网上注册的域名为http:yjj.huaibei.gov.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为加强管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任。
第四条 网站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具体承办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素质,并定期接受相关学习和培训。
第五条 网站栏目的设置与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职能相对应,由相应科室、单位负责本栏目的日常更新工作。
第三章 信息发布
第六条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及时发布或更新所负责的网站栏目信息内容,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法规、行业规定、工作动态等,并要积极配合其他科室、单位做好其他类别信息发布工作。报送信息内容要做到“准确、及时”。信息在报送前要认真校对,格式要正确,语句要通顺,不能有错字、歧字。
第七条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指定一名网络信息员。网络信息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科室、本单位信息的整理和上传工作,信息员名单报局办公室备案。因人员岗位变动的,书面报局办公室,经局办公室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更换账号、密码。信息员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因账号密码泄露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信息员所在科室、单位承担责任。
第八条 栏目内容的审批和发布:
(一)网站栏目发布的信息内容由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把关,经负责人审阅同意后,由各科室、各单位信息员在网上发布。所发布信息标题应居中,为黑体27号字;正文部分应为黑体16号字,每段首行空两个格。
(二)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对报送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的安全、真实、及时。对转载的信息,必须详细注明作者和出处。
(三)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是网站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对本科室、本单位上报信息内容进行审核。
2、要经常登录淮北市安监局网站浏览网络信息发布情况。
3、督促本科室、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员及时上报信息。
(四)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把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纳入科室计划中。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重要信息应在信息产生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一般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内发布。各栏目信息原则上每周更新一次,最长不超过半个月。
(五)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更新的科室、单位,第一次进行口头提醒,第二次进行全局通报。
(六)各科室、单位需对负责栏目进行增减的,由所在科室、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经局长审批同意后,由信息中心负责实施。
第四章 网络安全
第九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网络信息审批制度,不得在网站上发布和网上办公系统内传输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和党章;
2、反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
3、损害党和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党和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祖国统一的;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10、涉及单位和党组织秘密的;
11、不宜公开的统计数据;
12、未经证实或容易引起歧议、引发争议的;
13、其它不宜公开的党务、政务信息。
第十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党和国家的其它保密规定,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杜绝网站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十一条 网站上的信息和资源的4188云顶集团的版权属于该信息和资源的所有者,若作者有4188云顶集团的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原所有网站的4188云顶集团的版权声明的,其4188云顶集团的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十二条 注意防止计算机病毒和黑客入侵。发现有害或不宜发布的信息,应保留原始记录,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与网站建设合作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开展督促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及时改造升级网站,打造一流安全网站;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定期备份数据,确定专人管理。
第十四条 如网站被攻击、发现有害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发现后,应及时切断服务器的网络连接,第一时间停止信息传播。同时,网站技术人员对网站程序进行处理,及时删除有害信息,修补网站漏洞,尽快恢复开通使用,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信息和更新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定期通报信息发布和更新情况,将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纳入年终考核项目。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